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5-10-14
365.com关于贯彻落实《森林法》、
《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情况汇报
365.com为了切实加强对《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多年来始终坚持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通过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县干部职工群众对严格执行森林法规、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大大加强。全县的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为今后我县的生态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就我局几年来贯彻落实《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的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全县目前的森林资源概况
逊克县林业经营总面积为293232.7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293201.1公顷,有林地面积210597.5公顷,疏林地面为297.3公顷,灌木林面积为12255.4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为918.7公顷,宜林地面积为792公顷,苗圃地面积为31公顷,集体林面积为353.1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53.1公顷,现有森林总蓄积量为14453658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70.44。
二、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林业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三年来我局采取多种途径,对社会公众及流入林区人口,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植树节、爱鸟周、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12·4"法制宣传日以及防火期等,利用报刊、板报、条幅、网络、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活动。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做好林业普法宣传工作,在市、省、国家级媒体发表信息20余篇,大力宣传林业建设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运用365.com网站、县电视台等宣传载体和手段,制作、演播林业建设成就专栏和森林防火专题片,举办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专栏。通过开展"法律广场"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爱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形成了全社会支持林业的良好氛围。
三、《森林法》、《条例》执行情况
2013年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失火等刑事案件15起,刑事拘留22人、执行逮捕4 人、判刑6人、起诉21人收回林地310亩、林地补偿费315900元,收缴林木损失费50681.50元。
2014年查处各类涉林案件7起,刑事拘留4人、执行逮捕3人、判刑5人、正在起诉2人,收回林地58.05亩、收缴林地补偿费27500.00元,收缴林木损失费4169.00元。
2015年 到目前为止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6起,刑事拘留2 人,移送起诉2人,收回林地444.5亩,林地补偿费18000元,收缴林木损失非费110,00、00元,
三年来在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的同事时,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我县的生态安全。
四、森林培育情况
几年来我们一面抓执法抓管理抓保护,一面抓培育抓植树造林,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据统计2013年全县完成造林绿化任务25000亩,完成补植造林17000亩;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1处;共投入资金550万元。人工造林方面,完成两荒造林5000亩,投入资金132万元,完成100%,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了90%以上。补植重造和造林地抚育方面,投入补植资金224万元和造林抚育资金103万元,对2009-2012年人工造林成活率85%以下的17000亩地块进行了补植,保存率达到80%以上。封山育林方面,投入39万元,封山育林面积2万亩,封山育林地类为疏林地,封育年限为5年,封育类型为乔木型。义务植树方面,投入资金22万元,建义务植树基地11处365亩,参加义务植树人数45000人次。
2014年完成造林绿化任务12000亩,其中:人工造林2000亩,封山育林1000亩。市局下达一退三还任务为4410亩,其中:开天窗地块还林1130亩,生态脆弱区域海林3280亩,退耕还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历年造林成果巩固补植造林15000亩,补植苗木99万株。完成村屯绿化任务105亩,绿化村屯10个,栽植苗木28200株。完成城郊片 林7处,栽植面积74亩。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2处,面积270亩,栽植苗木3.6万株。完成未成林造林地抚育18336亩。完成2009年至2014年造林地核查34230亩,造林地块746块。投入造林绿化资金650万元。其中:省厅任务投入资金56万元,一退三还任务投入资金70万元,历年造林成果巩固补植造林投入资金74万元,造林地抚育投资125万元,造林地核查21万元,村屯绿化投资60万元,义务植树投资10万元,城郊片林投资234万元。
2015年完成了林业厅下达的人工造林任务8000亩,其中人工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5000亩,市局下达的"一退三还"任务为3000亩,其中:开天窗地块还林1000亩,生态脆弱区域还林2000亩。历年造林成果巩固补植造林11533亩。造林绿化资金总投入为256万元。其中:省厅任务投入128万元,一退三还和历年造林成果巩固补植投入128万元。
五、森林经营和利用情况
森林生态管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扎实落实管护经营责任制。落实管护责任人,2013至2014年每年409名,2015年部分管护人员退休,减少到370人。几年来逐步完善和制定了《例会制度》、《巡护巡查制度》等管护经营制度。林场每半月召开管护例会,对出勤及巡护情况进行通报;林业局对所有管护站(点)进行不定期检查,使管护人员都能履行管护职责,减少了林政案件、火灾、火警等的发生,确保森林面积、蓄积增长。二是严格执行管护合同。对管护经营责任人、管理人员分批培训,都取得了上岗资格,与管护责任人签订了"管护经营合同书"。检查记录管护人员的出勤巡护情况。三是规范各项管理。林业局和各林场都相应建立了专门档案室,单位设立专人管理。管护人员认真履行管护职责,减少了林面积、蓄积增长发挥了有效的作用。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产业建设,坚持抓好北药产业、食用菌产业、特色养殖业、种苗产业和浆果坚果产业发展为主业,带动林业产业稳步发展。2013年林业产业经济总产值达2.49亿元。北药产业方面,累计种植园参13950亩、林下参17925亩、大田五味子6915亩、林下人工抚育五味子31040亩、水飞蓟12900亩、黄芪570亩、沙参300亩、大力子1500亩、防风50亩、玉竹50亩、天麻1200平方米、玫瑰试验田5亩。2013年,北药产业产值6374万元;食用菌产业方面,全县栽培地栽黑木耳500万袋,产值1440万元。成立黑木耳专业合作社2个;特色养殖业方面,养殖森林鸡5000只,森林猪200头,牛80头,羊400只,鹿900头,野猪70头,蜜蜂2700箱;种苗产业方面,造林绿化苗木347万株。其中:樟子松261万株,云杉55万株,落叶松7.5万株,红松7万株,其它16.5万株。2013年种苗繁育面积57.5亩,其中:留换床苗木38.5亩,新育苗木19亩;浆果、坚果产业及其他方面,生产蓝莓苗木1100万株。建设平榛和欧榛杂交试验区10公顷。东山森林公园实现产值51万元。全县预备造林地农作物产值实现1.4亿元。
2014年种植园参1500亩、林下参2300亩,水飞蓟13300亩、板蓝根300亩,黄芪300亩、防风300亩、黄芩300亩,其它药材700亩。食用菌产业方面,全县栽培地栽黑木耳600万袋,成立黑木耳专业合作社2个;北虫草10万盒。森林绿色食品种植采集3000吨。 特色养殖业方面,森林猪500头,鹿850头,野猪80头,蜜蜂2500箱;特色种苗产业方面,培育红穗醋栗0.5万株,塘栖9万株,长条栖12万株,绥李0.3万株,金叶榆0.1万株,王族海棠0.3万株,榆树7万株,柳树2万株,银中杨1万株,红瑞10万株,山杏0.3万株。浆果、坚果产业及其他方面,繁育蓝莓苗木500亩。
2015年随着北药价格上涨,今年形势看好,共完成种植林下参2000亩,园参3300亩,板蓝根300亩,黄芪600亩,防风300亩,黄芩300亩,大力子300亩、菟丝子2000亩、其它药材500亩。食用菌产业已完成食用菌600万袋。特色养殖业,全县养殖鹿900头,蜜蜂3000箱,野猪70头,森林猪500头。特色种苗培育红穗醋栗0.5万株,糖槭9万株,长条槭12万株,绥李0.3万株,金叶榆0.1万株,王族海棠0.3万株,榆树7万株,柳树2万株,银中杨1万株,红瑞10万株,山杏0.3万株,青扦云杉1.4万株。
六、存在的问题
(一)、在森林保护、森林培育上资金投入还不到位,致使很多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直接影响保护培育工作的开展。
(二)、对《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深入,还没有达到家喻户晓,入心入脑,人人懂法守法的程度。
(三)、林政执法人员的队伍、远远满足不了当前的工作需要。
七、今后的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妇孺皆知。
(二)、继续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切实履行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神圣职责。
(三)、扩大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工作量,加强对造林抚育质量的管理,增加林木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
尊敬的各位领导,以上是我局三年来贯彻落实《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各项工作情况汇报,不当之处请指正 。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