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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常识讲稿
第一个问题:党支部的设置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是党的基础。按照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或超过50人,但经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设立党的支部。党支部委员会是否设置,要根据党支部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来确定。党员不足10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10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一般应是单数。至于设哪些委员可视工作需要而定。如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其它可设纪律检查委员、生活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秘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党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出或其它原因缺额,影响支部工作正常进行时,一般说,增补支部委员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委员因某种原因,失去了党员的信任需要撤换,只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多数通过即为有效,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撤换党支部委员,不应视为党纪处分。
第二个问题:党的组织生活
1、党的组织生活的含义
说到党的组织生活,我们就要了解党的组织生活的含义。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党的组织生活与党的生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党的生活所指导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党的各种活动,例如党的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的委员会会议、党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党内选举大会、党的民主生活会、上党课、集体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听取党内报告,以及党内的其它政治活动等等。总之,党的生活包括党的组织生活,而党的组织生活不完全等于党的生活。
2、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存在的问题
目前,有些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的组织生活不够重视,在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上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有的支部(小组)以工作忙为理由,不按规定过组织生活。二是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性差,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准备不充分,抱着凑次数,例行公事的态度,应付了事。三是有些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差,特别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上述问题除了组织设置上还不尽合理以及党组织的个别党务干部组织不利的原因外,主要是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认识不高,对组织生活重视不够。还有一些人认为,机关党员干部多,经常有机会参加会议,学习文件,组织生活少参加点没有关系,这些认识是错误的。机关党组织必须教育党员自觉地、主动地参加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3、党的组织生活的几种基本形式
(1)双重组织生活
所谓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所在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双重组织生活,为什么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其次,我跟大家讲一讲,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多高,在党的生活中,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因此,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和小组,而且要坚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如确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参加党委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这些同志长期在一起工作,接触比较多,互相比较了解,而且他们之间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些不同意见,又不便在支部或小组会上谈,支部和小组也难以帮助解决。因此,需要党委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这样做有利于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端正党风,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提高领导水平。
如何开好民主生活会,在后面我会讲到的。
(2)"三会一课"
一提到党的组织生活,大家便会自然而然的想到"三会一课",下面我就讲一讲"三会一课"的有关内容。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对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简称。
①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应推迟召开。
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的精神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实践,在一般情况下,支部大会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
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党员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
评议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对要求退党的党员作出组织处理;
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那么,怎样开好支部党员大会呢?我想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会前准备
(1)确定议题。支部大会的议题,一般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提出。确定的议题,要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
(2)事先通知。支部委员会要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以便做好准备。在支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2、会议出席对象
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有些支部大会可适当吸收一些非党同志参加。如讨论吸收党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一些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这样做,是为了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生活的实际教育。
3、会议程序
支部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缺席,也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主持者要报告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
会议要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是吸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等方面的内容,还需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才能生效。
支部大会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议等。大会结束后,记录要归档。
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选举权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如果出席人数未超过半数不得通过决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决议方能有效。
大家想一想,支部委员会进行选举时,对出席人数和获得多少赞成票当选是怎样规定的。支部委员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4/5(80%),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②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按照党章规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开好支部委员会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有明确的议题。会前要把议题通知各委员。每次会议议题不要太多,会上要紧密围绕议题开展讨论。
二是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中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启发大家深入讨论问题,集思广益,不要怕别人提出与自己不同的意见。
三是要议而有决。在大家对所讨论的问题发表了意见后,书记要善于集中委员的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决议做出以后,还要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并按照各个委员的职责进行分工,以保证决议的贯彻落实。
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有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方才有效,如遇到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③党小组会议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小组是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为了活动方便而划分的。党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管理,具体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的指示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1、如何划分党小组。党支部在划分党小组时,可以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来考虑。一般以工矿企业的车间、班组,机关中的科室,大专院校中的班级,连队中的排,农村中的自然村落为单位来划分。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如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部门的党员合编党小组。党小组的建立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党小组长一般由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但应是正式党员。
2、党小组会的会期。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至两次,定期召开。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也可增加,或推迟召开
3、党小组会的内容。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根据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范围,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安排时,可围绕一个内容。党小组会也可根据不同内容,采取其他活动形式,使党小组活动丰富多采。
④党课。党课教育是基层党组织采用授课方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这是我们党的长期党员教育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方式。党课一般一个季度讲授一次。党支部应在每年年初制订出当年当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内容、教员、场地等。
要上好党课,关键是要抓住三个环节:
1、课前准备。课前准备主要是选题和编写提纲两项工作。
2、讲好党课。编写好提纲,并不等于讲好了党课,讲课是一门艺术,讲得好才能使党员听得好。
3、课后讨论与辅导。每次党课结束后,都应留下思考题,组织授课单位要组织党员对这些思考题进行认真的讨论和辅导。
讨论要抓住重点,每次最好限定1-3个讨论题;要组织好讨论,不能跑题;及时收集讨论情况,适时组织交流或辅导;视情况进行测验,检查学习成效。
课后辅导是上课的继续和深化,要注意抓住三个方面进行辅导:第一,抓住党员普遍感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辅导;第二,抓住党员讨论中争论较大的问题进行辅导;第三针对某些模糊认识进行辅导。
除了课堂讲授外,上党课还有其它一些形式,如英模报告、社会调查、参观访问、读书演讲、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党支部可以根据形式、任务等确定每次党课的方式。
每次党课后,应将党课的时间、内容、授课人、到课人数、讲稿、讨论情况及测试成绩等整理归档。
⑤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主要是指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参加的,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为主要内容,或解决支委会成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的会议。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七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1、会前要作好准备
一是要确定好主要议题,党支部书记要根据班子中以及各个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经与各成员"碰头"后,拟定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每次生活会集中解决一两个主要问题。二是要提前将开会时间通知各个委员,并将一段时间内收集到的干部、群众对支部成员的意见和要求告知与会者,使他们对这些意见和要求有一个消化的过程,做好参加会议的准备。三是根据需要,"班长"有针对性地找某些成员谈心,交流思想,统一认识,保证各个委员抱着正确的态度参加会议,以使民主生活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2、做好开会时的引导工作
党支部书记在主持开会时,要注意创造既严肃认真,又宽松和谐的会议气氛,要特别注意带头作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关键。还要掌握好与会者的思想动态,对不利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苗头,要善于做好启发和引导工作。
3、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党支部书记要与委员们认真研究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一定要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否则就失去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意义。对民主生活会中适合于向党员、群众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
此外,党支部书记还要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尽可能地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第三个问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问题
1、党员组织关系的含义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而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应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党员证明信";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一般情况下,当我们说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时,是广义概念;当我们说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是指狭义概念。
2、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重视和做好这项工作。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关系介绍信"。填写时,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能用简化字,不得涂改;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党费交到何时(月份),要用大写;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介绍一人。如果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加盖印章。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
党组织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行当的党纪处分。
4、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的处理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当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第四个问题: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4)实行年薪制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人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2、党员交纳党费的要求
在一般情况下,党费必须由党员亲自交纳,每月交纳一次,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党员出差在外或病重等,本人不能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时,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请其他党员代交,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3、有关党费收缴的几个具体规定
(1)、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2)、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3)、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4)、党员交纳党费要按比例计算,尾数是几分钱时,不能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交纳。党员出于自愿,适当多交党费是可以的,但不能规定党员一定要凑整多交纳党费。
(5)、党员交纳党费必须使用人民币,不能用债券等有价证券交纳党费。
4、特殊情况下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
(1)关于预备党员交纳党费的问题。预备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那个月起开始交纳党费,但从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之日至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期间的党费应该补交。原是共青团员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只交党费,不交团费;如果当月已交了团费,可从下月起交纳党费。预备被支部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在等等待上级党组织审批期间,仍应交纳党费。预备党员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以前所交的党费不能退给本人。
(2)关于受处分、审查以及缓期登记的党员交纳党费的问题。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开除党籍的党员,在等待上级党组织审批期间,仍应交纳党费。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它的权力和义务同别的党员一样。所以,受留党查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查看期间,仍应按期交纳党费。收容审查,不是刑事处分,党费应照常交纳。党员在缓期登记期间,党费应按期交纳。
(3)停薪留职的党员,如党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的,其党费仍交到原单位党组织;如果外出做工或从事其他工作,已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党费应交到所去党组织。党费交纳标准,应以其停薪留职后每月的实际收入为基数,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个问题:支部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是机关(单位)内部用来记载会议情况、发言、决议事项或工作活动的材料。
党支部在工作中,经常需要召开一些会议。有些会议内容一般,如临时碰碰头,或者简单商量一件事,这样的会议不需要做什么记录。有些会议比较正规,内容也比较重要,如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联席会议等,一般都应该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要把会上讨论的问题,作出的决议等如实地记录下来,以便会后分析、研究、检查会议讨论的问题是否都已贯彻执行。如果会议讨论的内容需要及时向上级汇报,那么会议记录就是整理书面汇报的重要依据。因此,会议记录是反映会议真实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保存价值,同时具有一定的保密性。
会议记录的开头部分,要把本次会议的概貌记下来,包括:会议名称、届次、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和缺席的人员名单或人数、主持人、记录人等等。
会议内容是会议记录的主要部分。如果一次会上讨论几个专题,那么会议记录一定要按讨论的顺序,一个专题一个专题分开记录,不要混在一起。
会议记录最基本的要求是要真实、准确,对会上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记录下来后,必要时可在会上宣读一遍,如记录有什么出入和差错,当场就可以更正。在讨论问题时,对不同的意见和观点,甚至反对的意见,都要一视同仁地记下来。
属于立卷归档范围的会议记录一律要用同样规格的记录用纸,以便于定期装订立卷。一般的会议记录也要有专用的记录薄,并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重要的会议记录上应该由记录人签名,以备日后查考。
第六个问题:支部档案管理
支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是支部日常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必要的档案材料,运用好这些材料,对开展支部工作是十分有利的。
支部档案,一般指支部工作中形成的、直接反映本支部主要活动的重要文件和材料及本支部工作需要遵循的上级机关文件。
支部需要搜集归档的材料,一般有五类,一是组建、改选支部及补选支部委员的有关材料。包括:请示、工作报告、选举办法、选举结果、上级批复等。二是支部日常工作形成的材料。包括:工作总结、计划,报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支部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等。三是支部开展各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包括:活动方案、规划、措施,竞赛性质活动的检查、考核,评比结果,活动小结等。四是支部党员及申请入党人的个人材料。党员档案材料(不归干部人事档案的)一般包括:民主评议党员时的个人总结,组织鉴定,平时的思想汇报,支部的考核意见等材料。申请入党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组织培养、考察的写实材料等。五是上级党组织决议,各时期的工作部署等材料。支部在日常工作中要随时搜集材料,及时归档立卷,并随着卷中材料的增减,及时核对调整,保证归档材料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由于时间关系,有的问题讲的不是很全面;由于个人水平所限,有的问题介绍的可能不是很清楚,请大家批评指正,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