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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13
林业职工拾手机还失主拒绝酬谢
2014年5月12日晚20时点许,县防火办职工赵冠楠驾驶亲属家的出租车到街里去买药,当车行驶到县电信公司附近时,遇到二女一男挥手打车,因赵冠楠开的车是出租车,不能据载,尽管他买药很急,但还是把打车人送到了要去的地点,然后开车回家。
第二天一早7点半在开车送孩子的途中,忽然听到后车座上有手机电话的声音,他立刻将车停在路边,发现后排的座位上有一部智能型联想品牌手机,这部手机市场上至少也得近二千元钱。赵冠楠立刻明白了,这肯定是失主的电话,他拿起电话听失主讲述手机丢失的经过。听了之后赵冠楠告诉了失主自己的单位,让她到单位来取,因为当时已到了上班时间。等到中午12点,下班的人全都走了,丢手机的人还没有来取,最后通过电话联系方知,女失主的脚崴了行动不便,所以没来取。赵冠楠问明后说:"既然这样你就不用来了,你告诉我你在哪我给你送去算了。"
当赵冠楠开车把手机送到女失主的手中时,女失主感动的急忙从钱包中拿出100元钱给赵冠楠表示感谢。赵冠楠说:"不必了,谁遇到这种事都会很着急,今天即使你不打电话,我也会想办法找到失主的,我是一名党员,就是再好的手机我也不会没有党性原则的。" (林委宣)